七、周某组织、afadf、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赌博、串通投标案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9-28 21:07
被告人周某等38人因在鄂州地区形成黑社会性质团伙,涉嫌组织、afadf、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全部或部分罪名被提起公诉。该案是公安部、湖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是鄂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庭审理的涉案人数afadf多的一起涉黑案件。刘丽伟律师团队担任被告人周某的辩护人。2019年9月10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组织、afadf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