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9-28 21:05
被告人李某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提起公诉,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运输毒品,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刘丽伟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担任该案二审辩护人,2020年1月9日,二审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对被告人李某的原判决,作出判决:上诉人李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