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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近期办理部分被不起诉案件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9-28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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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廖某某抢劫; 附条件不起诉

2.胡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余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周某串通投标;证据不足不起诉

5.何某某非afadf工作人员受贿;酌定不起诉

6.肖某挪用资金;酌定不起诉

7.高某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高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刘丽伟律师团队担任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的辩护人。

2020年7月21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对高某某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周某串通投标案

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大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刘丽伟律师团队担任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辩护人。

2019年5月29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大冶市公安局认定周某构成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周某涉嫌串通投标的证据仅有受贿人王芳的供述,与周某供述没有相互印证,亦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故本案的证据之间未形成证据链,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周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