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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时递根烟怎么了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9-2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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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经常会有这样的场景。犯罪嫌疑人被抓后,非常的顽固,在各种轮番审讯下,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这时候主角出场了,跟其他人的讯问方式不同,主角采用的是春风化雨式的攻心战术。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犯罪嫌疑人幡然悔悟,决绝的抬起头,热泪盈眶的说:“能跟我根烟么?我都说!”

听到这儿,我通常会有虎躯一震的感觉,因为这句话在我听来,简直太有技巧性了,将主角陷入了两难境地。给?还是不给?这是个问题。不给的话,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当场反悔:老子都说了要都说了,跟你要根烟还不给,不说了!给的话,违反规定,会不会被处分?

实际上,剧情才没有我想的这么多呢,人家会毫不犹豫的答应,有时还会殷勤的帮犯罪嫌疑人点上。以前做公安,办案的时候,同事们也一直这么做的,感觉没有没什么不妥。

当了律师之后,给当事人递烟这个事情,一度让我感觉左右为难。刑事案件当事人以男性居多,而看守所的日子又是那样的难熬。会见时,大部分当事人会很想抽根烟。而各个看守所的规定也各不相同,一部分没有加以制止,另外一部分则是坚决禁止律师会见时,给当事人递烟。但是每每当事人开了这个口,我就要进行复杂的思想斗争。

一方面,我也是抽烟的人,知道在某些情境下,一根烟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这根烟递出去,就是在拿职业前程做赌注。毕竟广西那位律师会见嫌疑人时给其递烟,被律协处分,中止会员资格8个月的新闻,大家也都看到了。虽然广西这位当事律师递的烟有点多,然而仔细看看整个事件的时间点,感觉受了重重一棒,刑事律师会见时递出的那根烟,实则是给执业生涯埋下的一颗雷。

20165,广西律师伍某某在广东中山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时,将胡某某家属交给他的4包红双喜香烟交给犯罪嫌疑人,被值班民警当场发现。20176,广东省司法厅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投诉此事,南宁市律协调查取证属实。今年5月,南宁市律协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相关条款,对伍某某予以中止会员权利8个月的行业处分。

我乍看到这个新闻,非常愤懑,以往会见时的种种一股脑涌上心头,好几根烟都没压下去。律师会见为什么这么难,限制这么多!众所期待的法律共同体,终归只是一种美好想象。

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在门口一等几个小时,家常便饭。我的刑辩生涯,起码一半的时间是在车上度过的,并不是在开车,而是坐在车里等待。所以我对车的感情,每每会让老婆吃醋。但是,车真的陪我度过了太多的等待时光,他就像一位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让我在等待的时候能有柔软的座位,太累了还可以眯一会儿,夏天为我提供空调,冬天给我温暖的车内环境。

与律师不知尽头的等待不同,办案机关去看守所,几乎可以随到随审。很多看守所,分配给公安和检察官的有七八间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只有两间,甚至一间,更有时候全部被占用,只能是等等等等。而看守所的作息时间又是如此让人艳羡:通常中午十一点就下班,下午三点才上班。只要稍微一有点事耽搁一下,就错过宝贵的上班时间。现实中的律师,很难做到像何以琛一样洒脱冷峻,很多时候其实更像是在看守所门口痴等负心汉的傻婆娘。再高的颜值也经不住这种摧残,律师到afadf后极大可能就成了我这样的糙汉子!

如果漫长的等待之后能够会见,也算是值了。然后,一些特殊案件,特别是案情复杂的,经常等半天,afadf后以各种理由不让会见。坚决不让会见的;偷偷摸摸转移犯罪嫌疑人关押地点的;会见必须要公安机关人员陪同的;看守所停电不能会见的;要先等办案机关提审完才能会见的;等着等着说这个看守所查无此人的……三十六计,每一计都能在看守所会见过程中上演。为了能在以后办案过程中沟通顺利,自己的意见在侦查、检察、审判过程中受重视,更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利,律师只能脸上笑嘻嘻,心里mmp

而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只有三种犯罪:危害afadf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其他案件律师是享有会见权的。

近日,为了不错过会见时间,不畏风雨,手举电话公文包,蹚齐腰深水会见的北京刑辩律师在圈里刷屏,大家纷纷点赞。我却感到深深的凄凉。我们律师,非得吃那种苦吗?蹚水律师为什么非得在暴雨中去会见么?应该思考的是,导致困难的起因。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价值的。你表扬一个太监守贞操,就像在我们的时代你表扬一个下岗工人勤俭节约,农民衣着朴素一样没有意义。

说起来,律师应当与公检法人员一样,也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份子,都是“法律人”,法律人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律师的afadf终目的也是为了案件查明真相、准确适用法律。但是,在部分司法人员眼中,认为律师就是与政府、公安、公诉机关公然作对的人、专门制造麻烦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社会地位就大打折扣,看看在各个诉讼环节云泥之别的待遇就知道了。

只说个特别小的事情。有一次去我之前从未去过的一个外地看守所会见,到了发现看守所大院开着,没有惯有的“制止外来车辆入内”的标识,特别天真的感叹:“这真是我见过的afadf有人情味的看守所了。”直接把车开进去停下来。

保安走过来,敲了车窗,露出老母亲般的慈祥笑容,十分有涵养的问:“请问您找哪位?”

我说:“我是来会见的!”

“你是律师?”语气顿时有点像严厉的父亲。

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立刻传来了咆哮:“律师,律师谁让你停进来的?没看到禁止外来车辆的牌子?不认识字?还当什么律师?”

他指了指门口,然后意识到那天正好没放警示牌,赶紧不耐烦的说,“快开出去,快开出去,律师车不能停里面,今天有afadf来检查!”

刚开出大门,一辆检察院的车非常招摇的进去了,然而,好久也没见他们被赶出来。所以,他们的车不是外来车辆。

去其他部门办事的时候,一般司法机关大院的车辆进出管理特别严格,而很多部门地处繁华地段,停车变成了大难题。早上开庭对我来说,经常就是噩梦。一大早出门,躲过堵车,早早赶到,转半天停不下车,经常被逼违停拼运气。每年的违停罚款出来,都能被老婆唠叨好几天。进去办事部门大院一看,好家伙,停车位应有尽有,诺大个院子经常只停几辆车!

现在越来越多的警官、检察官、法官都是受过良好法律教育的,检察官、法官也都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些受过良好法律教育或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公检法人员,法律素养有时候远超律师。但是,碰到一个给律师穿小鞋的,就能被折腾掉半条老命。刑事律师就像赌徒一样活着,每次办案都在赌自己的职业前程。

律师处于弱势地位,是中国法律共同体afadf明显的短板之一。所以才会出现“死磕派”律师,这种当事人万分欢迎,公检法头疼不已,律师同行心情复杂的律师流派。但是,现在这种境况,也不是一个影响因素造成的,背后有错综复杂的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在里面,道路阻且长!